【招标公告】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标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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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扬中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编号:YZJJ-(2025)公字第03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72万元, 招标人为扬中市智慧停车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 目; 2、主要采购需求: 标段一:拉臂车车辆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标段 二: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共分2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在 前一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将不再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 3、供货期 限:45日历天; 4、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72万元;其中一标段采购预 算320万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152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承揽两个标段; 6、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标段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 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投标 响应文件(格式)】);
E.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投标 响应文件第7条);
F.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 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G.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H.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 准)。
I.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投标人 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C至第G项,投标人 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五项相关的证明材 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30 09:00到2025-11-06 17:30
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照邀请函的要求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介绍信或授 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登记,未参加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 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0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20 14:30
开标地点: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2025年扬中市拉臂车、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项目;2、主要采购需求:
标段一:拉臂车车辆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标段二:洗扫车、清洗车、电动工程皮卡车采购,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投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为:一 标段→二标段,在前一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将不再参加下一标段的 评审;
3、供货期限:45日历天;
4、本项目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72万元;其中一标段采购预算320万
元;二标段采购预算为152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承揽两个标段;
6、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中市智慧停车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扬中市三茅街道环城东路98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072506566@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中市三茅街道浩云湾27幢04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0725065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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