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盐城港湾港口与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G-XMGL-20251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9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湾 港口与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3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稳采购项目: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销 售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4 08:30到2025-10-30 17:30
获取方式:请贵单位于2025年 10 月24 日至2025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盐城港港湾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网上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 18楼,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的不予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3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03 14:30
开标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3 日14 :30时。 5.2投标文件递 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 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开,开标时仅需在 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 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水稳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供货地点:位于盐城市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1.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采购水稳约4170.87m³,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对项 目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34元。
2.1.4供货期要求:本项目分批次供货,每批次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 通过招标人验收,具体服从招标人安排(投标时工期按批次要求填写)。
2.1.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合格”标准。
2.1.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1年,从最后批次货物通过验收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2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内河港大丰港区大丰海港内河北作业区一期工程附属工程水 稳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装卸、售前售后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招标 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本公告共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前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否则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 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 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
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 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 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 作出的决定。
3.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 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 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 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 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贵单位于2025年 10 月24 日至2025年 10 月 3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网上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18楼,联系 人:***,联系电话:***),逾期的不予获取。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3 日14 :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18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文件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人 递交完投标文件后可自行离开,开标时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 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湾港口与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盐城港港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盐城港湾港口与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海港新城启动区星光大道南侧星湖花
园36幢101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盐城港港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港区海港新城启动区洋辉路东侧、浔阳
路南侧1幢18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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