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招租通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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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市永达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苏陈村河东路8号,苏陈粮库库区24幢4号(仓容520吨)、5号(仓容590吨)、6号仓(仓容514吨),26幢2号仓(仓容652吨)对外出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招租内容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苏陈村河东路8号,苏陈粮库库区24幢4号、5号、6号仓,26幢2号仓对外出租。出租方:泰州市苏陈粮库有限公司,出租总面积976.62㎡,其中:24幢4号、5号、6号仓3间面积共计717.96㎡;26幢2号仓1间面积258.66㎡。挂网年租金13.8万元,租金按存放稻谷仓容量2000吨计算,租期1年以内(含1年),仓房可整租,也可分仓租用,可月租,租期不少于4个月,租期不足月按整月计算。租金先付后用。
二、招租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的标准签约(如意向承租方报价高于挂牌价格,则以意向承租方报价为中标价);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报价高者得。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10月14日至10月20日)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竞价时间:10月21日上午9:30。意向承租方需在9:30之前到达现场(意向承租方不得迟到或缺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信誉保证金,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4.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网站通知竞价时间内到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南侧第三间办公室参与竞价。
三、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南侧第三间办公室。
四、出租房屋(土地)基本信息表
 
出租房屋(土地)基本信息表
委托单位:泰州市永达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苏陈村河东路8号,苏陈粮库库区24幢4号(仓容520吨)、5号(仓容590吨)、6号仓(仓容514吨),26幢2号仓(仓容652吨)对外出租
出租方 泰州市苏陈粮库有限公司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泰州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招租形式 1.信息发布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挂牌价格)的标准签约(如高于,则以承租人报价额为中标价);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报价高者得。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竞价时间:10月21日上午9:30。意向承租方需在9:30之前到达现场(意向承租方不得迟到或缺席,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没收信誉保证金,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4.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网站通知竞价时间内到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南侧第三间办公室参与竞价。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苏陈村河东路8号,苏陈库区24幢4号、5号、6号仓,26幢2号仓对外出租。
房产证号 泰房权证海陵字第1000016208号;泰房权证海陵字第1000016206号 出租面积 24幢4号、5号、6号仓3间面积共计717.96㎡;26幢2号仓1间面积258.66㎡;总面积976.62㎡
建筑年代   出租用途 仅限于稻谷存储
附属设施 水、电分表单设
其他说明 租赁期间,由于甲方经营需要收回资产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装修赔偿、营业损失、员工补偿等责任,动迁补偿与乙方无关。房屋到期后,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乙方不得破坏,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赠予,甲方不予补偿。房屋不得转租。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年) 苏陈粮库库区24幢4号(仓容520吨)、5号(仓容590吨)、6号仓(仓容514吨),3间面积共计717.96㎡;26幢2号仓(仓容652吨),面积258.66㎡;总面积976.62㎡,存放稻谷仓容约2000吨,4间整租的年租金13.8万元,如分仓按月租用,则以69元/吨/年(包括粮食保管、进出库电费和粮食机械使用费)据实计算租金。
租期(年) 1年以内(含1年),可月租,租期不少于4个月,租期不足月按整月计算
信誉保证金(万元) 1.3万元(竞得人签订合同后,信誉保证金转为房租押金)
租金支付期限要求  先付后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竞得人在竞价成交后五日内到我司签订合同
租赁押金(万元) 1.3万元
对承租方的要求 房屋仅用于稻谷存储
报名材料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即2025年10月20日下午5时前)到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南侧第三间办公室报送材料。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
3.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做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
意向承租方(报名人)在2025年10月20日下午5时前,向我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且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我司办公室提交报名资料,否则我司拒绝其报名或者视为其报名不合格(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单位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单位账户名称:泰州市苏陈粮库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信银行泰州新区支行8110501013102144775
二、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转为房租押金;
2.缴纳的各项保证金、押金退还时均不计息;
3.材料弄虚作假的,我司有权没收其信誉保证金。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了解相关房屋产权等情况,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或不能满足自己租赁目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2.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报名后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竞价的,需在竞价前向我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我司的批准,否则不予退还信誉保证金。
3.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我司有权对该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挂牌单位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拍卖、招标等。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海陵区鼓楼南路516号国泰宾馆十楼南侧第三间办公室

泰州市永达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4日
泰州市海陵区苏陈镇河东路8号2、4、5、6、号仓房屋(苏陈粮库)外观实景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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