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10月20日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销竞采)交易公告-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信用】10月20日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销竞采)交易公告-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镇江市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南方小麦分中心 | 项目名称 | 地方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南方小麦分中心举办本次地方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00
(二)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南方小麦购销双向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销竞采)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销竞采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采购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采购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销售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采购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 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 南粳9108购销合作的权利(详细合同模板见附件三,详细内容提前联系委托方商议)。
2.销售轮出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5年产南粳9108:12900吨,分3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
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2.3出库价格:
底价固定,为出库方库内车船板价2940/2860元/吨
2.4轮出时间:
标号1:2500吨于2026年7月-9月开始出库,2500吨于2026年10月10号开始出库;标号2:1250 吨于2026年7月-9月开始出库,1250 吨于2026年10月10号开始出库;标号3:4120吨于2026年7月-9月开始出库,1280 吨于2026年11月开始出库。
2.5交收地点:
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库内。
3、采购轮入粮食
3.1 品种、数量:
2025年产南粳9108:12900吨,分3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每个标的拆成2025年11月20日前入库、2025年12月20日前入库两个小标的,交易时先显示2025年12月20日前入库的小标的,中标后中标方必须成交同一组2025年11月20日前入库的另一小标的(同一组的两个标的,若其中任一标的的采购成交价格发生调整(例如下调 ** 元/吨),则另一标的的采购成交价格需进行同等幅度的调整),否则中标无效。
3.2质量要求:
详见《购销合作协议》和交易清单要求,质量要求:2025年度江苏产粳稻,符合国标二等及以上标准,要求水分≤14.5%,水分>14.5%拒收;要求杂质≤1%,杂质>1%有权拒收;谷外糙米含量≤2%、谷外糙米含量>2%有权拒收;色泽气味正常,无黄粒米,其他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中等标准以上;品质指标宜存,黄曲霉毒素B1<10μg/kg,铅含量<0.2mg/kg,镉含量<0.2mg/kg,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超过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出米率68%为基准,出米率低于66%拒收。
3.3入库价格:
交易底价为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库内车船板价:2920元/吨(具体参见交易清单)。
3.4轮入时间:
标号1:2500吨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入库,2500吨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标号2:1250 吨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入库,1250 吨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标号3:4120吨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入库,1280 吨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
3.5交收地点:
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库内。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合作协议》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1645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5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5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3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关于线下履约保证金的内容,详见线下合同,请仔细阅读)。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3299990010000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采购轮入阶段手续费1.5‰,免收销售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合作协议》并按照合作协议内容执行(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 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凭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退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的保证金。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合作协议》中内容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合作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合作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
八、联系方式
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
******
南方小麦分中心:
*** ***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明 18118996697
李佩璇 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63609170
(传真)025-58800160 (财务部)025-5880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164523699。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粳稻购销合作清单(镇江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xlsx
附件三:2025年7-9月粳稻购销合作协议.docx
附近四:2025年10月粳稻购销合作协议.docx
附件五:2025年11月粳稻购销合同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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