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丰县地方文献陈列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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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丰县地方文献陈列室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丰县地方文献陈列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2025-JSJM-FX02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丰县地方文献陈列室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13.110944万元, 招标人为丰县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丰县地方文献陈列室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丰县地方文献陈列室建设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 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 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 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7 09:00到2025-10-21 17:00
获取方式:(一)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持 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丰 县金地首府北侧门面东头艺术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磋商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7 14:30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27 14:30
开标地点:丰县金地首府北侧门面东头艺术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 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丰县金地首府北侧门面东头艺术中心二楼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
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 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 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 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 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等。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丰县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 江苏徐州市丰县丰邑路60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滨湖街道开元路湖西雅苑社区菁英阁商办楼8D-1038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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