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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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P20251013001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包括但不限于为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零星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具体内容 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3 09:00到2025-10-20 17:00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03 14:30 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1-03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会议室一)七、其他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ZP202510130011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的委托,就其南京市公安 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2025年零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招标数量: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招标内容及规格:包括但不限于为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零星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 护,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 7、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壹年。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根据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合格条件的才可进入评标阶段。投 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依据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本标段招 标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行业划分:建筑业 1、投标人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 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5年4月-2025年9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2025年4月-2025年9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证 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8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 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四、获取标书时间及地点 1、获取标书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标书方式: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后至采购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文件(获取方 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 等形式获取,各单位将获取文件登记资料及文件汇款凭证发至邮箱(njzbdl1@126.com);(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 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200元/分包,售后不退。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会议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采购人: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黄山岭路1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号楼2302室 联 系 人: 严浩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njzbdl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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