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关于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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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关于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的竞 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ZXH2025-ZT-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批量化处理事项清单》涉及的事项,通过电话呼叫服务的方式来通知纳税 人。 2.呼叫服务要求:一是对电话忙音或无人接听的,在任务期内至少打两遍电话,尽可 能保证能接通。二是文明用语,不与纳税人发生冲突,有问题的,及时与相关股室沟通。三 是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内容完整,书面记录对方电话回应的具体内容,在任务完成后,做好 电子表格,纸质记录盖章后提交给主管股室。 3.呼叫量估算:2025年11-12月,经估算,共 计 约193000人次。 4.信息安全:提供服务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 法规,不对纳税人信息复制、传播,保证纳税人信息不外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 详见采购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3 08:30到2025-10-16 16:30 获取方式:通过资格审查方可现金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3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23 09:30 开标地点: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会议室(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 座23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H2025-ZT-010 项目名称:增加购买2025年度电话呼叫服务(批量化处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00元) 电话呼叫单次费用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元伍角贰分(¥:1.52元);报价超出电话呼 叫单次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结算时根据实际服务量按实结算,服务期限内如结算金额 达到预算金额,则本项目自动终止。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1.《批量化处理事项清单》涉及的事项,通过电话呼叫服务的方式来通知纳税人。 2.呼叫服务要求:一是对电话忙音或无人接听的,在任务期内至少打两遍电话,尽可能 保证能接通。二是文明用语,不与纳税人发生冲突,有问题的,及时与相关股室沟通。三是 做好电话记录,记录内容完整,书面记录对方电话回应的具体内容,在任务完成后,做好电 子表格,纸质记录盖章后提交给主管股室。 3.呼叫量估算:2025年11-12月,经估算,共计 约193000人次。 4.信息安全:提供服务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对纳税 人信息复制、传播,保证纳税人信息不外泄。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2025年11月01日-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即日起至 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方式:通过资格预审方可现金购买 售价:人民币500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会议室(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 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山市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C座23层会议室(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 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提供查询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请各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 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期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 章; ③提供具备“(一)、通用资格要求1.(1)-(6)”的承诺书(原件)。 ④提供具备“(一)、通用资格要求2、3”的证明资料。 ⑤提供“(二)、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地 址: 苏州市昆山市前进东路118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88号海创大厦2号楼21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4254530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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