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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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儿童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招标编号:1802-254209388WZY)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儿童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服务概述: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项目,项下2个 包,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01包 3万元人民币;02包 12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零星窗帘制作安装服务
零星门帘制作安装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零星窗帘制作安装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 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 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拒绝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零星门帘制作安装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 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 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拒绝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4 09:00到2025-10-16 17: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3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23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103/105会议室 七、其他
受南京市儿童医院的委托,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 服务进行比选,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1802-254209388WZY
2、项目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清单:
(1)服务概述:南京市儿童医院零星窗帘、门帘制作安装服务项目,项下2个包,详见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预算金额:01包 3万元人民币;02包 12万元人民币
(3)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4)服务期限: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 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没有重大违法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 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拒绝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110室
3、方式: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比选文件购买事宜
4、售价:100元人民币/包,纸质文件获取地址为: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 国际广场(北园)C座111室
联系人:朱笑青
联系电话:025-52875975
邮箱:zxq@sumex.com.cn或zxq@sohockgroup.com
(注:购买标书请与标务助理朱笑青联系,文件获取时需将下述资料发送至邮箱:付款 水单、招标编号、包号、公司名、项目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标书售出不退。)
5、购买比选文件汇款地址:
(1)开户名: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开户行:工行南京市白下支行
(3)账号:4301013119100276117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103/10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响应
2、供应商无须交纳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 整/包。响应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1)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南京市白下支行
账号:4301013119100276117
(4)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响应保证 金。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及退还过程中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件1份(仅支持U盘形式,内容 须为响应文件签字且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
4、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 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 信息更正公告。
5、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40%计算。折后出现收费不足3000元的,代理机构可与中标/成交供 应商确定具体费用,但协商费用不得高于3000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72号、江东南路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110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儿童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儿童医院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72号、江东南路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C座
联 系 人: 吴志叶
电 话: 025-52875936
电 子 邮 件: wzy@sumex.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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