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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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C2025-JC1656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YC2025-JC16568 2、项目名称: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 购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 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 6、采购需求: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包括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心)3F融媒体自助式直播间(2间)、精品课 程资源直播间、课堂教育直播教室、实验教学直播教室、控制室;3F-4F多功能报告厅、4F 多功能报告厅控制室;5F-6F融媒体演播厅、6F融媒体演播厅控制室;4F审片室、4F及5F化 妆间、6F录音室、6F摄影工作室等专用场所的相关设备购置、安装及系统集成等监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 求”; 8、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教育融媒体中心专业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2024年 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 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2)-(5)要求可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 用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 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 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 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 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 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 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 政策,详见“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3 09:00到2025-10-17 17:00
获取方式:1、方式:①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已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 表”至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317办公室报名,现金或微信转账均可;②线上获取:投 标人将填写完整的“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发送至邮箱3596163695@qq.com,并备注项目名 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可简写)(微信收款码详见附件)(如有其他支付方式请与我司 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为:17715232736。),发送完之后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领取纸质 招标(采购)文件。 2、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 3、其他相关事项:未按要求获取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22 14: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22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 七、其他
一、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
1.1自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2.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文件(word格式和盖章扫描版pdf格式,U盘)1 份;
2.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3如有财务方面问题,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77152327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南京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慈悲社3-3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9号南大苏富特科技创新园1号楼13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jsyc0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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