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应新能源产业园消防站基本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11
【招标公告】宝应新能源产业园消防站基本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宝应新能源产业园消防站基本器材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江苏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宝应新能源产业园消防站基本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宝应新能源产业园消防站基本器材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JSJBLNJS-20251001号 3. 项目预算价:67万元 4. 最高限价:67万元 5. 采购需求:购置消防器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区金湾路208号办公楼4楼招标代理室) 3.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区金湾路208号办公楼4楼招标代理室)登记报名。报名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4.售价:300元/套,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区金湾路208号4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区金湾路208号4楼开标室)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江苏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气象路77号 2.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宝应县开发区金湾路208号办公楼4楼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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