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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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XDL2025101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次实施范围内包含10个镇(共计47个村子10844户),分别为塔山镇(15个村 子4710户)、石桥镇(2个村子160户)、沙河镇(1个村子357户)、金山镇(8个村子1285 户)、海头镇(2个村子808户)、赣马镇(5个村子937户)、墩尚镇(2个村子309户)、城 西镇(8个村子1700户)、城头镇(2个村子365户)、班庄镇(2个村子213户);共有3种模 式分别为单户模式(黑灰合并)10421户、联户模式(2户、黑灰合并)258户、多户模式(3户及 以上、黑灰合并)165户,合计10844户,主要包括为对本次实施范围内每户化粪池(原有已 建玻璃钢化粪池)进行投加高效水解微生物菌剂改良,原有已建砖砌化粪池拆除重建玻璃钢 化粪池并投加高效水解微生物菌剂改良,对隔油池、检查井、三仓式水解厌氧复合床生物膜 反应器、多介质土壤生态消纳滤池、塑钢护栏、菌剂、管道、土方垫层、道路破除及恢复等 项目实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质(有效期内);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 程。
3.10 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 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 <2018>95号。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 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 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 内的),并提供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 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 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 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0 08:30到2025-10-15 17:30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 30分至11时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
料至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区凤祥铭居西门S1号楼二楼)招标代理 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 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户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备注:投标申 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 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31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31 15:00
开标地点: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海州区凤祥铭居西门S1号楼 二楼)
七、其他
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 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赣榆区 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榆区;
2.2 工程规模:本次实施范围内包含10个镇(共计47个村子10844户),分别为塔山镇(15个村子4710户)、石桥镇(2个村子160户)、沙河镇(1个村子357户)、金山镇(8个 村子1285户)、海头镇(2个村子808户)、赣马镇(5个村子937户)、墩尚镇(2个村子309 户)、城西镇(8个村子1700户)、城头镇(2个村子365户)、班庄镇(2个村子213户);共有3种模式分别为单户模式(黑灰合并)10421户、联户模式(2户、黑灰合并)258户、多户模 式(3户及以上、黑灰合并)165户,合计10844户,主要包括为对本次实施范围内每户化粪池(原有已建玻璃钢化粪池)进行投加高效水解微生物菌剂改良,原有已建砖砌化粪池拆除重 建玻璃钢化粪池并投加高效水解微生物菌剂改良,对隔油池、检查井、三仓式水解厌氧复合 床生物膜反应器、多介质土壤生态消纳滤池、塑钢护栏、菌剂、管道、土方垫层、道路破除 及恢复等项目实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3 招标范围:2025年赣榆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 理;
2.4 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 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最高投标限价: 4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质(有效期内);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 程。
3.10 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 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 <2018>95号。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不出借挂靠 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 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 内的),并提供2025年03月至2025年08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 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 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 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 30分,14 时30分至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报名资料至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区凤祥铭居西门S1号楼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备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 关资料,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5时00分。
6.2递交地点: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连云港海州区凤祥铭居西门S1 号楼二楼)。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 赣榆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铭居小区商业S1二层商铺
邮 编: 2221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建设大厦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铭居西门商业S1二楼
联 系 人: 刘艳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1509977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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