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应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01

【招标公告】宝应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宝应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宝应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受宝应县公安局的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宝应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汇招公字2025-HC-136号
2.项目名称:宝应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6.95万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6.9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台式计算机共计95台套,笔记本电脑3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货,并根据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送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三个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0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集中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3楼东招标代理一室)。
3.方式: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应县公安局
地址:宝应县叶挺路29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安宜东路588号
联系方式:0514-88227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二份(一份正本, 一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所“正本”或“副本”字样。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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