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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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重点班申报工作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培养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效,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重点班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项目概况。聚焦“新农创”“新农商”“新农匠”“新农服”等方向开展引领性培育,针对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缺口,靶向培育相关领域紧缺型专业人才。
2.培训对象与内容。培育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人员组织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各班次培训对象与内容详见市级重点班计划表(附件1)。
3.培训时间。每个培育班次总天数原则上不少于5天,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和实践教学不少于3天、观摩交流不少于2天。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学时不包含报到和返程时间,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4.培训经费。培训测算标准为***元/人,相关培训标准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跟踪服务标准按照300元/学员/次测算。
5.培训要求。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3号)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具体培育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5〕2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市级重点班计划表(附件1),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工作实际,重点班选择1个或多个培育主题进行申报,每家申报单位申报培育主题不超过2个。请于10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盖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市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并由农业农村相关业务条线指导开展培训。联系人:***,***,邮箱:81970540@qq.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67号。
附件1: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重点班计划表
附件2: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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