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壳体零件数字化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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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壳体零件数字化生产线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大连坤达自动化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壳体零件数字化生产线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30-2511080693/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大连坤达自动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以及其它卖方需要计入总价的费用)172.0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5个月(包括设计、制造、装配、调试及运输至用户工厂、验收交付);得分:82.20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炎凌嘉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以及其它卖方需要计入总价的费用) 166.8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4个月;得分:74.40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飞利宁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标情况:南京飞利宁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若投标人为集成商,则需提供外购机器人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彩色样本,若是通用样本,样本中必须含本次投标活动同型号规格的机器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外购机器人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3.7.3条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内所有需要盖章部分均需加盖公章,不接受专用章等其他印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未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屹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浙江屹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财务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方须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该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不符合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地址: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3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
电话:***
邮箱:768037764@qq.com
(招标编号:0730-2511080693/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大连坤达自动化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以及其它卖方需要计入总价的费用)172.0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5个月(包括设计、制造、装配、调试及运输至用户工厂、验收交付);得分:82.20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炎凌嘉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以及其它卖方需要计入总价的费用) 166.80万元;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4个月;得分:74.40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南京飞利宁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评标情况:南京飞利宁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资质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若投标人为集成商,则需提供外购机器人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彩色样本,若是通用样本,样本中必须含本次投标活动同型号规格的机器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未提供外购机器人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中船海为高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3.7.3条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内所有需要盖章部分均需加盖公章,不接受专用章等其他印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封面未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屹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浙江屹立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财务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方须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该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不符合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1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地址:江宁开发区水阁路33号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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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7680377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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