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招标条件
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已由上级机关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此项目采购及商品上架单位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采购人终端用户为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SZH-2025-SZB206
2.招标内容: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为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供应所需电子加工锡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项目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非财政资金。
4.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00,登录(云出智慧电子交易系统 https://zh.cloudsst.com.cn/ ),注册登录后,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文件)”上传至系统中,上传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并获取采购文件。
注: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资料上传及费用支付所需的时间,必须在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如操作系统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电话:14761566615;QQ:168583308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七、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单独密封,电子版文件的存储载体为U盘,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文件名修改为: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简写)。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7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联系人:***
电话:***
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已由上级机关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此项目采购及商品上架单位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采购人终端用户为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SZH-2025-SZB206
2.招标内容: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遴选电子加工设备及耗材供应商项目(锡材料),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为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供应所需电子加工锡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项目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非财政资金。
4.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
5.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00,登录(云出智慧电子交易系统 https://zh.cloudsst.com.cn/ ),注册登录后,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文件)”上传至系统中,上传成功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并获取采购文件。
注: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资料上传及费用支付所需的时间,必须在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如操作系统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电话:14761566615;QQ:168583308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七、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单独密封,电子版文件的存储载体为U盘,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文件名修改为: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简写)。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丰之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湖路7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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