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浦南镇新建村2、3、4、5、6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9-25

【招标公告】浦南镇新建村2、3、4、5、6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浦南镇新建村2、3、4、5、6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TDZB-202509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 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最新 的且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最新的且在有效 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最新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营 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最新的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最新 的且在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 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 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连建发<2021>338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 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 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 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 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 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 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 成。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 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 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 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盛世常宁孵化中心 4 号楼东单元 2 楼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盛世常宁孵化中心 4 号楼东单元 2 楼开标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经批准实施,业主为连云港 市海州区浦南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浦南镇新建村; 2.1.2 建设规模:浦南镇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拓宽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及施工图纸; 2.1.3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2 元; 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 招标范围:新建村 2、3、4、5、6 组中心路年久失修破损,二组维修路面共 569 米对原 路面 3.5 米加宽至 5.3 米。三组路长 389 米,南头 300 米西边加宽 1 米(原 300 米下水道拆 除改用水管排水),北头长 89 米西边加宽 1 米,总路长 389 米宽 5.5 米柏油 5 公分铺路面。四组路长 422 米,原路面 3.5 米拓宽成 5.5 米。五组路长 432 米包括南桥坡加长,加宽总路 面不低于 5.5 米(原路面 3.5 米)。六组路长 341 米宽 5 米柏油 5 公分铺路面,具体详见工程 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最新 的且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最新的且在有效 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最新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营 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最新的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最新 的且在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 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 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 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 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连建管函 <2021>202、连建发<2021>338 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 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 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 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 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 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苏建建管(2017)236 号、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 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 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 成。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 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 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 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 合格。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每天上午 8:30-11:30,14:30-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江苏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盛世常宁孵化 中心 4 号楼东单元 2 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原件备查。 5.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09 时 30 分,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盛世常宁孵化中心 4 号楼东单元 2 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盛世常宁孵化中心 4 号楼东单元 2 楼开标室。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新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 8 号盛世常宁孵化中心 4 号楼东单元 2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江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