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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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ZGYXZM-C-202509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YZGYXZM-C-20250904 2.项目名称: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 效考评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8万元/年 4.最高限价:8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项目内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面向全 市27个残疾人之家和1个居家托养服务机构,主要考评内容为各机构运行管理质态、服务完 成情况及服务对象满意度,考评机构必须每季度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进行上门考评,并给 与综合评分,出具季度考评报告。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要求(残疾人之家服务对象400人左 右,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服务对象430人左右):每季度每家“残疾人之家”服务对象面对面 满意度调查人数不得低于85%;每季度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满意度调查人数不低于30%,其中入 户满意度调查不低于50人,全年参与满意度调查的服务对象不低于总数的70%。 6.合同履行 期限:服务期限贰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邮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绩效考评项目(二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 面)。
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 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 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填写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 业。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定的特定条件: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4 08:30到2025-09-29 17:00
获取方式:1、公告地点: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2、时间:2025年09月24日起至 2025年09月2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三楼),报名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4、报名 须携带以下材料: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原件(格式自拟,请注明联系电话和收件邮箱); 上述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并逐 页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09 15:30
递交方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09 15:30
开标地点: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 D4-2-1三楼)
七、其他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 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份电子扫描版标书(U盘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2.本次招标磋商保证金: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关于本次招标的项目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s://www.jszbtb.com)”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邮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高邮市平安路36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市鑫之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经济开发区尚程国际家居广场D4-2-1三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yzxzm8F@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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