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9-17

【招标公告】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9160033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相 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⑵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 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 3月-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 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⑷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 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⑹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 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 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 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缺一不可); ⑵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 挥监理; ⑶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6 08:30到2025-09-23 17:30 获取方式: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3日; (北京时 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0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30分 3.2地 点: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磋商文 件。 3.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 监);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报项目总监资质证书; ⑤拟报 项目总监社保;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以上材料原件备 查)。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人 同意不得变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8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8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 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决定就 中 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实施竞争性磋商采 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中山路南侧城市更新(连云老街片区)排水设施综合改造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连云区连云街道; 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监理履行的 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 至审计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 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⑵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质; 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 3月-2025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 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⑷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⑸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 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信息归集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2017〕第 35 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⑹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 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 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 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缺一不可); ⑵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 挥监理; ⑶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 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3日;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 接受报名)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08:30分至11:30分;14:30分至17:30分 3.2地点: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室参加投标报名并购 买磋商文件。 3.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报项目总监资质证书; ⑤拟报项目总监社保;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招投标活动 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注: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参加磋商活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 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 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 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06、1409、1410、1411、1412室 联系方 式:***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注:采购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 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 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06、1409、1410、1411、1412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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