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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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ZC-ZHJ-CS202509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编号:NJZC-ZHJ-CS202509001 2.项目名称: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 台班采购服务 3.预算金额:49万元 4.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简介):目 前高汤村主要大面积种植雪松等杂树,为了恢复粮食生产,保护基本农田,需要对这些种植 苗木的农田进行整治,包含陶庄、包庄、邹家、徐庄、高汤集、伊庄、小拥、小丁庄等8个 队共计1千亩,台班实施要达到耕种粮食作物标准,并通过浦口区农业农村局上级验收。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如台班费最终结算超过项目预算49万元可提前终止合 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7 09:00到2025-09-23 17:30
获取方式: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2.方式:供应商的经办人将企业营 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至竞争性磋商代 理机构的电子邮箱(745248952@qq.com),磋商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报名材料后将招标文 件发至各供应商报名邮箱。 3.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29 14: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29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A座14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ZC-ZHJ-CS202509001
2.项目名称:低效林整治、耕地恢复机械台班采购服务
3.预算金额:49万元
4.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简介):目前高汤村主要大面积种植雪松等杂树,为了恢复粮食生产,保 护基本农田,需要对这些种植苗木的农田进行整治,包含陶庄、包庄、邹家、徐庄、高汤 集、伊庄、小拥、小丁庄等8个队共计1千亩,台班实施要达到耕种粮食作物标准,并通过浦 口区农业农村局上级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如台班费最终结算超过项目预算49万元可提前 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
2.方式:供应商的经办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联系方式)、经办 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至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745248952@qq.com),磋商代理 机构收到供应商的报名材料后将招标文件发至各供应商报名邮箱。
3.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址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3.递交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4.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A座14楼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9月 23日17:30分(北京时间)截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 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明茵路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A座14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74524895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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