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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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HGJZXKFQFX-202509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授 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3 月-2025 年 8 月)、(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 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1.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 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7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详见格式。)1.9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 件,详见格式) 1.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 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2.2 提供不少于 2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 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被列入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进入评标阶段。(提供承诺书,见投 标人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报告厅(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 圩路 6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报告厅(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 圩路 69 号) 七、其他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 委托,就 江苏省 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 拟就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进行 招标采购。主要包含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因校服为学校代办项目,约 1500 套,采购具体数量以学生订购数为准。 1.项目编号:XHGJZXKFQFX-20250910 2.项目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校服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0 元/套(春秋校服、夏季校服、冬季校服),其中:春秋校服 1 套最高投 标限价:260 元;夏季校服 1 套最高投标限价:160 元;冬季校服 1 套最高投标限价:580 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分项报价超出分项预算金额的也作无效标处理;4.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提供春秋季和夏季校服;60 日内提供冬季校服;6.服务质量: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国家要求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投标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备查);若授权代表(授 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3 月-2025 年 8 月)、(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 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1.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按连财购〔2023 〕4 号文件要求,符合 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格式。) 1.7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提供原件,详见格式) 1.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详见格式。)1.9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 件,详见格式) 1.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 效响应文件处理。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 本次项目投标人必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2.2 提供不少于 2 年市场监管部门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没有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承诺书(提供承 诺书原件)。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校服设计且成果没有公示的、采购文件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被列入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进入评标阶段。(提供承诺书,见投 标人承诺书)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报告厅(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 路 69 号) 注:每家投标人只可委派一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报告厅(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 69 号) 3.提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和地点 3.1 投标样品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2 投标样品接收地点: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报告厅(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昌圩路 69 号) 3.3 投标样品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样品须统一打包在一个纸箱内,纸箱必须密封加 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并登记完毕,投 标人只能委派一至两名工作人员,提供(夏季校服、春秋季校服、冬季校服)各一套样品且 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换,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所提供的样品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 3.5 评标候选人提供的样衣由招标人封存、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前三名 候选人除外)提供的样品,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 处理,前三名中标侯选人(中标人除外)的样衣应在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两个工作日 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四、其他事宜 1.公告期限:2025 年 9 月 15 日 8:3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 5:00 分;(节假日不接 受报名) 1.1 报名地址:人民东路 139 号人民家园 1#楼 4 单元 15 楼,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文件 1.2 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4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4.1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4.2 若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证明(2025 年 3 月-2025 年 8 月)(原件备查) 1.4.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4.4 投标人须为服装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服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提供厂房的自有产权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生产厂区图片、生产车间图片、生 产设备发票或设备租赁合同)。 备注: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全过程(含报名、开评标、售后服务和样衣讲解、异议、投诉环 节)工作,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原因(例如生病住院等情况),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原件于开标时单独递交,否 则不予以接收投标文件。开评标如非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与,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后期如发生异议或投诉,也将授权委托人本人参与处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将在异议或 投诉书中真实署名并实际参与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质询,否则,异议或投诉不成立。1.5 本项目最终评分结果由评标专家打分(权重占比 70%)和大众打分(权重占比 30%)组 成。 2.采购联系人及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 69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东路 139 号人民家园 1#楼 4 单元 15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3.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 10 日前 按照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4.其他事项: 4.1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 4.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 港市教育局网上发布。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 2025 年 9 月 1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圩路 6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政贤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 139 号人民家园 1#楼 4 单元 15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0518--855177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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