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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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江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HQ202509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3元,招标人为泰州江盛港口 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估算价:***.23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 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 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 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 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 自 2023年9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 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4 年9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5年6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 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 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 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 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2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7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持有效证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招标代理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招标代理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江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608102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南楼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代理) 联 系 人: 张蓓 电 话: *** 电子邮件: 26081021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泰州江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 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 2.2工程规模: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工程项目 2.3 工期要求: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元)
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 沟南侧地块场地平整 工程项目疏港南路西侧、盘头中沟南侧地块场 地平整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所 包含的内容;***.23
2.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算后付 至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所计款项均不计息)。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 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 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 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自 2023年9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 政处罚的; ②☑自 2024 年9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③☑ 自2025年6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 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 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 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 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 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 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 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招标代理 4.3方式:持有效证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等)现场获取。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9月24日9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江盛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联 系人: ***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楼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电子邮箱:260810215@qq.com 联 系人: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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