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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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校园内;
2.2工程规模: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主要内容为沥青铺设、新建雨水管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预算价:37.6万元
2.4计划工期:5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
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提档升级工程(实训综合楼改造)部分场地沥青硬化工程,主要内容为沥青铺设、新建雨水管道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9月11日8:30至 2025年9月17日17:00;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电话:17344057690(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4.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投标地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4.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2日15时00分,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7.6万元。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柒仟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阜宁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通榆北路619号   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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