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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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三次)竞争性谈判公 告
(招标编号:JSDY-2025H0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 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 分办法和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10 09:30到2025-09-12 17:00
获取方式:本项目文件免费获取。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 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dayou2015@vip.126.com),并注明单位(全 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若有),代理 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把谈判文件 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 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 件一份加盖公章)。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 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 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 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 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 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5 09: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5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编号:JSDY-2025H020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2025年度)3、项目内容:对2025年度理化检验试剂相关耗材进行采购,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4、预算金额:20.8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5、项目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自然日完成供货。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 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8、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其中,报价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实质性资格证 明文件(详见第六章目录三)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 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 盘形式、随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且U盘上需 标明各家供应商名称)。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10、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0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jsdayou2015@vip.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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