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兴冠基建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江苏兴冠基建有限公司的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处” 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5年9月 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1)新建1#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一座,位于新甘泉大道北侧、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南侧绿化内,规模1万m3/d;(2)新建2#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一座,位于新甘泉大道北侧、扬子江路西侧绿化内,规模1.3万m3/d;(3)汽车产业园内沿姚大路、扬菱路及新甘泉大道新建dn250压力管道约3800m,沿新甘泉大道新建dn450-dn630重力管道约900m;(4)沿新甘泉大道及横一路新建dn450泵站出水压力管道约7600m。
本次采购需求为完成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含审核)及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4.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备下列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 8 日至2025年9月 12 日
2.方式:根据“扬州市邗江人民政府-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槐泗镇板块”上公告内容,在公告期间,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417444897@qq.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代理公司收到确认函后发出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人民政府-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槐泗镇板块”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 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 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兴冠基建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为民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润扬北路19号2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江苏兴冠基建有限公司的委托,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招标代理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处” 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5年9月 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含审核)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需求: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1)新建1#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一座,位于新甘泉大道北侧、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南侧绿化内,规模1万m3/d;(2)新建2#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一座,位于新甘泉大道北侧、扬子江路西侧绿化内,规模1.3万m3/d;(3)汽车产业园内沿姚大路、扬菱路及新甘泉大道新建dn250压力管道约3800m,沿新甘泉大道新建dn450-dn630重力管道约900m;(4)沿新甘泉大道及横一路新建dn450泵站出水压力管道约7600m。
本次采购需求为完成扬州市维扬经济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含审核)及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4.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同时具备下列①及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 8 日至2025年9月 12 日
2.方式:根据“扬州市邗江人民政府-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槐泗镇板块”上公告内容,在公告期间,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417444897@qq.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代理公司收到确认函后发出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人民政府-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板块-槐泗镇板块”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 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 1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兴冠基建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为民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润扬北路1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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