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9-09

【招标公告】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90800431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6万元, 招标人为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道路长1016米,路宽3米,厚度0.18米,商用C30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 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 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磋商供应商确定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磋商供应商确定的 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 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任意 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 同);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 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见格 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 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 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 行贿行为等承诺文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8 09:00到2025-09-15 17:30 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于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节 假日不接受报名)。前往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参加磋商报名并购 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9 15: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9 15:00 开标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东海县2025年 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海县2025年李埝乡高埝村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编号:XZP202509080043100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如有):352101.03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采购需求:道路长1016米,路宽3米,厚度0.18米,商用C30砼,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 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 〕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 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及以上资格(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磋商供应商确定参与磋商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磋商供应商确定的 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 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任意 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 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 同);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 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 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见格 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 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 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无 行贿行为等承诺文件(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缺一不可);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 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需提供承诺,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 09月 15日; 3.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磋商申请人于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前往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参加 磋商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3.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 (2)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有效的) (7)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现场递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 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下午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9日下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 (电子U盘一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人民币:20000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东海县李埝乡驻地 联 系 方 式 :***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 联 系 方 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注:采购人在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 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 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 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李埝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李埝乡政府驻地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星美凯龙商场四楼 联 系 人: 孙停停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7321616986@189.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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