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淮安市 发布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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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淮安市 采购单位 淮安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DG-竞磋-202508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受淮安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的委托,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 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 社保证明。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4 08:30到2025-09-11 17:00 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支付宝 18252577185)发送至1941705110@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5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5 14:30 开标地点:淮安市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2号楼803室(淮安市深圳东路3号)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DG-竞磋-20250801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万元 5、最高限价:15万元 6、采购需求: 淮安市市本级公租房综合保险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 购需求”。 7、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4日。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 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 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地市级中心支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 社保证明。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支付宝 18252577185)发送至1941705110@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地点:淮安市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2号楼803室(淮安市深圳东路3号)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30分 地点:淮安市大长江国际家居广场2号楼803室(淮安市深圳东路3号)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淮安市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93号国际商务大厦B座4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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