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XZC-202506007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8万元,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为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正常工作,现拟确定一家维 保单位对我局门禁系统、省局视频监控摄像头、内保视频监控摄像头、固定电话线路接口(电话号码按需调整安装到位)进行维护保养,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日常维修 保养、巡检、年检及重大活动现场保障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2 08:30到2025-09-08 17:30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09月08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 点:网上(线上不见面方式)获取。 4.3方式:请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b.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d.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公对公汇款,汇款至如下账户:户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801014210003230、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联行号:305301008014。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上肆份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 1477588349@q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 邮箱。 4.4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如有疑问的请咨询:***。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2 14:30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2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6层开标室.
七、其他
磋商邀请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2028年弱电维保服务项目(磋商项目名称)进行磋商,兹邀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招标编号:HXZC-2025060073
2、项目概况:
2.1项目内容:为保证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正常工作,现拟确定 一家维保单位对我局门禁系统、省局视频监控摄像头、内保视频监控摄像头、固定电话线路 接口(电话号码按需调整安装到位)进行维护保养,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日常 维修保养、巡检、年检及重大活动现场保障等。
2.2项目预算:13.8万元/三年,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3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8年9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 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如在履约期间考核不合格,招标人可以随时终止 合同。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招标人根据磋商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08日为止,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线上不见面方式)获取。
4.3方式:请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d.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公对公汇款,汇款至如下账 户:户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801014210003230、开户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联行号:305301008014。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以上肆份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1477588349@qq.com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 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
4.4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如有疑问的请咨询:***。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 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8、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 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 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 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时10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14时30分。
10、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6层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代表出席。
11、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兴智路6-1号
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6层
邮 编:210009
邮 箱:307256142@qq.com
13、发布媒体
13.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3.2若有关本次招标人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磋商文 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兴智路6-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汉中门大街309号
联 系 人: 宗佳康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3072561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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