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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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P202508280022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70.519004万元, 招标人为泰州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控制价***.0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 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 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 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的; ②☑ 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 2 月- 2025 年7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 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 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 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 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 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 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8 17:00到2025-09-03 17:00 获取方式:在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59号中节能环保产业园23号楼代理部获取;或邮箱 获取,将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23425261@qq.com。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 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 邮箱)、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9 15: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9 15:00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59号中节能产业园23幢2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陵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招标人为泰州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 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陵 农业园区弱电安防智能化监控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北路与泰渔路交叉口西360米 2.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04元 2.3 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安装、调试时间) 2.4 招标范围:利用园区现有公共区域进行摄像头布置、配套管线埋设、监控屏布置、网络布置等,确保建成后全面监控覆盖。 2.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监控设施设备能够正常通电运行)后付至已完 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终审结束)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余款 (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付款前承包人应交付相 应金额的发票,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或提交的发票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 权顺延支付款项的时间,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 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 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 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的; ②☑ 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 2 月- 2025 年7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 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并提供退休证明。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 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 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 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 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4、3.5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 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时间:2025年8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4.2方式:在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59号中节能环保产业园23号楼代理部获取;或邮箱 获取,将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823425261@qq.com。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 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 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15时00分,地点 为: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59号中节能产业园23幢2楼开标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6. 其他要求 6.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副本2份。 6.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踏勘工作现场,详细了解项目任务详 情及工作要求后谨慎投标。 6.3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 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 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公园北路60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新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海陵区中节能环保产业园23号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8234252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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