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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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0819003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6.3万元, 招标人为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202508190031 项目名称: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 采购方 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全镇秋季 农作物(玉米,辣椒,棉花等)秸秆需要清理秸秆量约3.5万吨。 采购要求:秸秆临时存放 点及时清理,堆积时间不能超过7天,服务期满秸秆临时存放点无存留秸秆 服务期限:2025 年9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首羡镇秋季秸秆清理项目: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 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 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 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6 09:00到2025-09-01 17:00 获取方式:1. 时间:2025年08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 日除外) 2、地点:丰县金地首府丰邑跆拳道114号四楼 3. 方式:招标文件通过现场领 取,请投标申请人在2025年09月01日17时前(节假日,午休除外),至丰县金地首府丰邑跆 拳道114号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 不予接收): (1)营业执照副本; (2)被授权人来报名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鲜章)。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售价:500元/标 段/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8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8 14:30 开标地点:丰县金地首府丰邑跆拳道114号四楼 七、其他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 137195914@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 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 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 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 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 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首羡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丰县首羡镇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县金地首府丰邑跆拳道114号四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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