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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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3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 湾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提供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所有批复工程内容第 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相关施工规范的规定对相关工序 进行质量检测,将质量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采购人,并提供工程终检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 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 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属此类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包含岩土、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登记)在供应商单 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 格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
(5)参与磋商活动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发布采购 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人员未缴 纳社保的,则提供相关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相应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不早于采购公告发出之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5 09:00到2025-09-01 17:00
获取方式:请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则仅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则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完退 还),同时提供报名全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05 15: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05 15:00
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昌意路6号联东U谷B3-206(2楼206会议 室)
七、其他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委托,对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 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质量检测;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投标限价:捌万叁仟元整(¥***.00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金额的为无效供应 商。
4、项目概况:提供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湾环境整治及泄洪水道维护工程所有批复工程 内容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相关施工规范的规定对相 关工序进行质量检测,将质量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采购人,并提供工程终检报告,具体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采购需求:为本项目提供防洪影响评价编制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 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 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属此类企业请提供相关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包含岩土、混凝土工程、量测)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登记)在供应商单 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 格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
(5)参与磋商活动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发布采购 公告前三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人员未缴 纳社保的,则提供相关证明,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否则不予认可。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相应网页截图,截图时间不早于采购公告发出之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至2025年9月1日17:00:00止(北京时间,下同)
1.磋商文件获取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昌意路6号联东U谷B3-203(2 楼203办公室)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则仅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人参与磋商,则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资料。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完退还),同时提供报名全套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3.采购文件服务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昌意路6号联东U谷B3-206(2楼206会议室)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9月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昌意路6号联东U谷B3-206(2楼206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次磋商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层
联系人:*** 电 话:***
十、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3.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 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 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磋商响应文件均使用A4规格纸(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 方式装订。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 理。
6.本次竞争性磋商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最终总报价,该报价将作为评审确定报价分值的依据,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第一轮价格。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海州湾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5562318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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