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接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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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接入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接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JTWDHW-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接入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9.567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JTWDHW-2025009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 接入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9.567万元; 最高限价:99.567万元; 本项目核心产品:图像 网汇聚交换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验收。 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接入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社区警务室网络接入建设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一个月份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2)-(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 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章评标标准。 注: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2 09:00到2025-08-28 17:00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江苏 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 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售 价:100元/份,售后不退。(现金缴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2 13: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响应文 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 交)。当纸质副本、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2 13:30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其他 7.1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7.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 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 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 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 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 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 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5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6本项目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 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646278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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