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3项防静电器材(三次)-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23项防静电器材(三次)-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无锡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3项防静电器材项目(三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项目采购人为某单位,现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23项防静电器材项目(三次)
1.1.2 项目编号:JC066025K30708JCZ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
说明: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候选供应商承诺利润合理,价格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必要时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游采购合同或市场销售合同、发票等)。核查佐证材料时,若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1.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1.8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或我单位采购禁止采购期内。若处于后勤部门物资采购禁止期内(全军或采购单位范围)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本项目,须在开标前出函说明受限制的涉及项目与本项目是否具有相似性,由采购单位确认是否按照联合惩戒原则进行限制,供应商对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不提供说明材料,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1.2.1.9 其他合理相关要求。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8月8日起到2025年8月15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楼316室。
1.4.3 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询价文件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以评审时询价小组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a)被宣告破产的;b)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c)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d)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e)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f)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6.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楼301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yfb.qianlima.com)”。
1.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楼316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chuyl@jcec.cn
账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账 号:93060078801800000772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23项防静电器材项目(三次)
1.1.2 项目编号:JC066025K30708JCZ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参考规格型号 | 数量和单位 |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 完成时限 |
| 1 | 23项防静电器材 | 防静电粉红气泡袋、防静电气泡袋、防静电防护袋、防静电台垫、重锤式表面电阻试仪等防静电产品 详见采购清单 | 详见采购清单 | 14.518425 | 等通知送货 |
说明: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候选供应商承诺利润合理,价格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必要时无条件配合甲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游采购合同或市场销售合同、发票等)。核查佐证材料时,若合同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1.2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1.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1.5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1.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1.8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或我单位采购禁止采购期内。若处于后勤部门物资采购禁止期内(全军或采购单位范围)的供应商需要参与本项目,须在开标前出函说明受限制的涉及项目与本项目是否具有相似性,由采购单位确认是否按照联合惩戒原则进行限制,供应商对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不提供说明材料,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1.2.1.9 其他合理相关要求。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8月8日起到2025年8月15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楼316室。
1.4.3 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询价文件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以评审时询价小组判定结论为准。
1.5 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协议;
1.5.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a)被宣告破产的;b)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c)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d)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e)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f)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6.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楼301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yfb.qianlima.com)”。
1.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汇太路33号积高科技园3楼316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chuyl@jcec.cn
账户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京北京西路支行
账 号:930600788018000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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