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
| 范围 | 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注: 根据相关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8-07 09:30:00 至 2025-08-13 16:30:00 |
| 获取方式 | (1)时间:2025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在线发售,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4、报名表5、标书费支付成功截图)扫描件发送到1287562487@qq.com邮箱,标书费通过支付宝(支付宝账号:***)支付并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费字样(可简写)。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投标供应商报名使用邮箱。 (3)标书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18 14:30:00 |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提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8-18 14:30:00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A座14楼1405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HZB-WCS-20250442.项目名称: 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3.采购项目最高报价费率:食堂营业额的24.5%(食堂年伙食费总额约160万元,仅供投标人作报价参考,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供应商所报费率超过24.5%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按下述公式结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服务期内供应商售出的伙食费总价*服务费率。4.采购需求: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2025-2026食堂劳务派遣项目5.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4.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需缴纳。5.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金地自在城初级中学(金陵华兴实验学校金地校区)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怡莲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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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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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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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江苏华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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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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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353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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