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机关第二幼儿园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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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机关第二幼儿园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报名中
机关第二幼儿园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浏览次数:41
公告中
2025-08-04 19:14:19
2
报名中
剩余3天18小时4分7秒
3
评审中
4
审合同
5
待评价
6
已完成
项目需求详情
包一:二楼沙水池改造
包二:露台景观改造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展开
服务周期:
2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谈判/评审时间:2025-08-08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预览1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5-08-08 14:29:00
发布时间:2025-08-04 19:14:19
采购编号:JSYZB08990100Z20252139503
采购单位:扬州市机关第二幼儿园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2家中选
1、供应商需要按总价***进行报价;
2、第1中选供应商按平台报价*(78%)计算成交金额;
3、第2中选供应商按平台报价*(22%)计算成交金额;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6与第(1.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则无需提供上述1.6,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1.5、1.6材料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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