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恒琛首府小区经营用房(13号楼经营用房1-3间商铺)竞价招租公告
【招标公告】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恒琛首府小区经营用房(13号楼经营用房1-3间商铺)竞价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爱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恒琛首府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恒琛首府小区经营用房(13号楼经营用房1-3间商铺)竞价招租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招租的房屋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新城路与兴港路交叉口,为恒琛首府小区内物业经营用房1-3间商铺,房屋面积139.4平方米。 |
| 范围 |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恒琛首府小区经营用房(13号楼经营用房1-3间商铺)竞价招租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方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7.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的租金支付方式提前一个月将租金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付。8.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出租房屋不得用于对环境有污染、噪音等的经营项目。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5-08-01 00:00:00 至 2025-08-08 00:00:00 |
| 获取方式 |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东园南路169号) 扬州市江都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西路25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个人报名:(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营用途说明(格式自拟)。 单位报名:(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经营用途说明(格式自拟)。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8-11 10:00:00 |
| 递交方式 | 线下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08-11 10:00:00 |
| 开标地点 |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东园南路169号) |
其他
详见附件内容。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爱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恒琛首府管理处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新城路与兴港路交叉口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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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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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闻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303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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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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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2215381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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