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徐州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食堂操作间工程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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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天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徐州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食堂操作间工程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项目名称:徐州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食堂操作间工程改造 工程地点: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 项目编号:202507280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元 采购需求:徐州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食堂操作间工程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范围 | 徐州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食堂操作间工程改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A.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 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B.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5、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⑤“信用丰县”网(http://www.fengxiancredit.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6、其余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format_time(2025-08-01 09:00:00)} 至 ${format_time(2025-08-07 17:00:00)} |
| 获取方式 | 获取时间:从2025年 08 月 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 月 07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通过现场领取,请投标申请人在2025年 08 月 07 日17时前(节假日,午休除外),至丰县金地首府状元街114号四楼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被授权人来报名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format_time(2025-08-13 15:00:00)}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format_time(2025-08-13 15:00:00)} |
| 开标地点 | 丰县金地首府状元街114号四楼 |
其他
1、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1067824596@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3、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
地址:
沛县栖山镇王店中学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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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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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天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丰县金地首府状元街114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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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8245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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