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沛县第三中学6#荣钗楼、7#至善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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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沛县第三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徐州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沛县第三中学6#荣钗楼、7#至善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 范围 | 沛县第三中学6#荣钗楼、7#至善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format_time(2025-08-01 09:00:00)} 至 ${format_time(2025-08-07 17:00:00)} |
| 获取方式 | 见招标公告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format_time(2025-08-11 14:30:00)} |
| 递交方式 | 线下自行提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format_time(2025-08-11 14:30:00)} |
| 开标地点 | 沛县格林春天孟桥社区3楼 |
其他
沛县第三中学6#荣钗楼、7#至善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8 月11日北京时间14: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沛县第三中学6#荣钗楼、7#至善楼、食堂维修改造工程2、项目编号:沛采磋C(2025)PXTY02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元人民币,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复印件1 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前6个月内任何 1 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 ”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复印件 1 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复印件)(2024 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 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供应商须知晓本项目要求成交后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5年8月7日后获取的文件不具备有效报名及参与招标的效力,由此引发的投标流程不合规、权益无法保障等问题,招标方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地点: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2、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有意愿报名的供应商请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和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等企业信息填写在《供应商信息表》上(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下述邮箱: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pxtianyizb@163.com。可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 8 月11日北京时间14:30分地点: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2.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 8 月11日北京时间14:30分(北京时间)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五、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六、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七、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沛县第三中学2.采购单位联系人:*** 3.联系电话: ***4.名称: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地址: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三楼 6联系人:***7.电 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沛县第三中学
地址:
沛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602455467@qq.com
招标代理:
徐州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沛县沛屯大道西侧温州商贸广场B13号楼5单元021室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pxtianyi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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