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布日期:2025-08-01

【招标公告】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无锡市 采购单位 无锡宏光光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5-08-05 18: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2025-08-21 15:00:00
预算金额:205.0万元
保证金:40000.0元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5067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项目业主为无锡宏光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估算价:204.9905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宏光光电子制造产业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97630.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561.42㎡,地下建筑面积(含人防)17069.31㎡。共11个单体,包括研发楼(主楼+裙楼)、1栋宿舍楼、1栋高层厂房、4栋多层厂房、4个小单体(景观厅、开关站、仓库、钢结构连廊)。本次主要包括: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抗浮监测及桩基检测。
2.3 服务期:7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同时具有①、②和③: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取芯法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1.8被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名投标人组成(即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静载检测、低应变法检测、高应变法检测、取芯法检测,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将联合体成员信息在报名阶段予以完善(具体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中“投标报名文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18时00分至2025年8月5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wxcq.com.cn: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5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宏光光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WXLX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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