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窗帘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5-07-30

【招标公告】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窗帘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南京市 采购单位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窗帘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窗帘采购
范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并提供生产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证明材料(材料裁剪设备、缝纫设备的照片和采购合同或发票,如果设备名称与招标要求有差异的,提供证明材料证明符合相关功能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以下条件均需满足):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7月0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窗帘单项合同(注:含有窗帘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窗帘设备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项目业绩)中窗帘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采购供货业绩;(备注:提供的业绩需体现窗帘合同金额;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不予认可);②合同协议书;③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④发票;4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上为准,未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注:如提供的发票金额包含除窗帘相关费用以外其他非窗帘设备费用的,必须提供发票明细证明,如发票上不显示明细,则提供供货清单明确发票中窗帘相关费用总金额,未明确的视为无效业绩。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造价咨询、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format_time(2025-07-30 09:00:00)} 至 ${format_time(2025-08-05 17:00:00)}
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①现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到1452969712@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上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format_time(2025-08-19 09:30:0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format_time(2025-08-19 09:30:00)}
开标地点
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开标室

其他
项目概况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窗帘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JSJX-NR20250012.项目名称: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窗帘采购3.项目内容:南瑞集团南瑞继保智能化电气装备生产线扩建工程位于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丰路18号;拟采购一批窗帘,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并提供生产厂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证明材料(材料裁剪设备、缝纫设备的照片和采购合同或发票,如果设备名称与招标要求有差异的,提供证明材料证明符合相关功能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以下条件均需满足):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07月0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窗帘单项合同(注:含有窗帘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单独的窗帘设备总承包除外)项目不得作为类似项目业绩)中窗帘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采购供货业绩;(备注:提供的业绩需体现窗帘合同金额;投标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不予认可);②合同协议书;③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④发票;4项缺一不可;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上为准,未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注:如提供的发票金额包含除窗帘相关费用以外其他非窗帘设备费用的,必须提供发票明细证明,如发票上不显示明细,则提供供货清单明确发票中窗帘相关费用总金额,未明确的视为无效业绩。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造价咨询、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方式:①现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网上报名:须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到1452969712@qq.com邮箱,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上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8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新丰路18号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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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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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新丰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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