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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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07-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25.7186万元, 招标人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需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2096.66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683.55 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约1103.80平方米,平房建筑面积约 2579.75平方米),非住宅 总建筑面积 8413.11平方米(具体以现场交接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做参考,投标人自行踏 勘现场)。根据要求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将作拆除及残值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及清 运,拆除后需将场地恢复平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4 09:00到2025-07-30 17:00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 路88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4 09:00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04 09:00
开标地点: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开标室)七、其他
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除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仪征经 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建筑物拆 除工程的拆除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拆除地点:住宅位于十二圩工农西路、通江东路、官街、沿江东路、 人民路、工 农东路、中心街、横街等,非住宅位于十二圩通江东路、 人民路、街道中心巷、沿江西 路、通江路等。
2.1.2拆除范围:本项目需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2096.66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 约3683.55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约1103.80平方米,平房建筑面积约 2579.75平方 米),非住宅总建筑面积 8413.11平方米(具体以现场交接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仅做参考,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根据要求将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将作拆除及残值物处置、建筑垃 圾处置及清运,拆除后需将场地恢复平整等。
2.1.3拆除缴纳费用:不低于25.7186万元
2.1.4拆除工期要求:拆除工期按甲方下达拆除通知单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2.1.5质量要求:合格;所有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拆除结束,建筑垃圾和附属物 清理结束,要求达到净地标准并将拆除后的场地进行恢复平整等。(具体以招标人验收通过 为准)。
2.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 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 中,中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变更拆除费用的要求。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人缴纳100%的残值费后当天签订拆除协议。(a.残值费缴纳未达100%之前,中标单位不得进场施工,b.如3日内残值费未缴纳达100%,视为弃标)。
2.2招标范围:十二圩集镇预搬迁项目房屋、硬化地面、附属构筑物等拆除及残值物处 置、建筑垃圾处置及清运,拆除后场地恢复平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 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 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 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 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
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 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 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拟投入降尘设备要求:投入合格的降尘设备,不低于2台(提供承诺书)。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 具的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 在职职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 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 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 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 格状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7 月 24 日至2025年 7 月 30 日; 上午 9:00 ~11:30 时,下午2:30~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仪征市经济 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4 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现场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开标 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低于招标人拆除费用期望值的为有效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报价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经济开发区 地 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2025年 7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扬州天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经济开发区科研二路8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yztrxcl@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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