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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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气象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WD2025071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408371万元,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气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最高投标限价:***.73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 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
3.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 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 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 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苏清办﹝2023﹞4号、苏清欠办(2024)1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 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 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 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 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 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2 月-2025年5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8 08:30到2025-07-25 18:00
获取方式: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 厦19楼191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8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08 0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项目名 称),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 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最高投标限价:***.73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 处理。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海州区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 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 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 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 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苏清办﹝2023﹞4号、苏清欠办(2024)1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 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 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附 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 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 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 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12 月-2025年5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会议室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 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5.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 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 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业绩:1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0%;
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 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7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 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
(2)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 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 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要求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4 建议页数5-10页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4 建议页数5-10页
施工过程各阶段进度、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4 建议页数5-10页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4 建议页数10-20页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4 建议页数20-40页 2.3.3
(3) 业绩(10分) 投标人业绩: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 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3万元及以上的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有1个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 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附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 单位公章及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查 验);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供查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 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 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191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 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气象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气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气象局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8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东路凤凰国际大厦19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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