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高新园载体基础设施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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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新园载体基础设施维护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高新园载体基础设施维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上城 1 栋 29 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5ZB0437
项目名称:高新园载体基础设施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95 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收费系数形式报价,报价的收费系数不得高于 100%,否则按无效 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负责高新园在管载体的基础设施维护工作,保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具体详 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 年或者合同签订之日起不满 1 年实际发生价款累计至合同额 95 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天街 1 栋 29 楼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1 栋高区 29 楼。
(2)①供应商获取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
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 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 下载本项目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 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 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 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100 元/份,售后不退。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A、支付宝付款码:电话咨询获取;
B、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66 号 2116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166 号 2116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 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 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 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 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 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 购通〔2021〕5 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 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 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 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 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九、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37 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89 号龙湖天街 1 栋 29 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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