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北分中心)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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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城建隧桥智慧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SZ2500953-01SG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要求中删除第(7)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应具备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新增第6点“本工程部门节点在实施过程中与新建铁路实训线、横江大道地下立交隧道及给水管主管存在交叉。根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本标段属于技术复杂工程。”,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数量相关描述修改为“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新增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中标候选人和入围二阶段投标单位不再递补。”,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第2条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修改为122天,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了品牌要求的描述,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7、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修改了承诺书内容,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为:2025年07月31日 09:20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 09:2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标段编号:JBSZ2500953-01SGGH
| 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北圩十字河自来水源水补水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要求中删除第(7)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都应具备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新增第6点“本工程部门节点在实施过程中与新建铁路实训线、横江大道地下立交隧道及给水管主管存在交叉。根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本标段属于技术复杂工程。”,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数量相关描述修改为“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得分汇总排名前9名;”,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新增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中标候选人和入围二阶段投标单位不再递补。”,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第2条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修改为122天,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6、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了品牌要求的描述,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7、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修改了承诺书内容,具体详见答疑文件。
8、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为:2025年07月31日 09:20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 09:20 已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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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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