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对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1名施工负责人;若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及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库,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 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联合体协议书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
| 承诺书 |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
| 其他要求 |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http://49.77.204.6:1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的信息为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
| 注1.以上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详细评审 |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初步设计文件:2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 |
| 条款号 | 评分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初步设计文件(23分)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理解深刻,构思新颖。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3.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4.项目设计符合国际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总平面设计(4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 5.设备设计(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要求。 |
| 6.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7.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8.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 报价评审(68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 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1分;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1分; |
| 1.2.4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注: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初步设计文件总篇幅在1000页之内,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在150页之内。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微标、企业logo、人员名称等,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允许编制与本工程相关的表格、图示成效果图,但不得出现以上相关信息。备注:初步设计文件按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仅需编制产业园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文件。有关新改建道路部分,待投标人中标后再另行编制。 |
|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 0.25 分;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得 0.25 分;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 0.25 分;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 0.25 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 0.25 分;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得 0.25 分;设计概算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同时一级造价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 0.25 分。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0.25 分)。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人员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本单位自 2025 年 1 月以来任意 1个月及以上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定性评审?定量评审□定性+定量评审2、评审因素?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3、评审顺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技术标中设计文件,再评审商务标、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1)第一阶段评审: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相等的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2)第二阶段评审: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备注: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竞争性判断方式: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