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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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0.808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等监理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 公用工程)(有效的); 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 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11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注:(1)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 为业绩证明,三者必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6、投标单位拟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由社保机构出 具的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2025 年 06 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 2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 名册;新成立不足 30 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 标处理。 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 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10、投标单位及所报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单 位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总监);(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 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资料;(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6)投标单位 拟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2025 年 06 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 2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成立不足 30 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请委托代理人携带 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5 年 07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 1 幢 3 层 5 号)报名,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七、其他 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使用单位)负责建设的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已由连云港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根据工程实施进度,需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 下,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文明路(佛堂路-陇海铁路)新建工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新建道路长度约 645 米,道路红线宽 24 米,包括道路、雨污水、照明、交安 设施等等工程,工程造价约 1700 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 责任等监理工作。 3、监理服务期:180 天(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个月并 配合至审计结束)。 4、最高投标限价:20.808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市政 公用工程)(有效的); 4、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 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11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注:(1)有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 为业绩证明,三者必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的扫描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相关原件核验。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6、投标单位拟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由社保机构出 具的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2025 年 06 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 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 2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 名册;新成立不足 30 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报告,投标时查询报告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 标处理。 9、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 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10、投标单位及所报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单 位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不出借挂靠资质。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总监);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资料;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 (6)投标单位拟报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期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 缴纳时间为 2025 年 01 月-2025 年 06 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 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 2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新 成立不足 30 日的企业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5 年 07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到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南瀛洲路 东盛世嘉缘 1 幢 3 层 5 号)报名,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 司电话联系。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2025 年 0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 1 幢 3 层 5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南瀛洲路东盛世嘉缘 1 幢 3 层 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541802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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