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开发区创业园32#厂房配电房及吊车梁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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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开发区创业园32#厂房配电房及吊车梁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序号:2025-BYZY-018
1、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开发区创业园32#厂房配电房及吊车梁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经济开发区。
(2)投资额:约280万元。
(3)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开发区创业园32#厂房配电房及吊车梁项目施工。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等级满足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或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5年4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
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经济开发区荷香路288号田田圈院内)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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