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2027年常州市(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公务用车(不含新能源)维修和保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常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08

【招标公告】2025-2027年常州市(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公务用车(不含新能源)维修和保养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常州市 采购单位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2025-2027年常州市(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公务用车(不含新能源)维修和保养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K2025-02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常州市(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公务用车(不含新能源)维修和保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征集公告、征集文件预算金额现更正为
预算金额:
分包***:工时单价:***5元/0.***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20%;
分包2:工时单价:***2元/0.***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20%;
2.原征集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一、报价一览表”
***">
工时单价
元/工时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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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单价
元/0.***工时

3.原征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第26.***.***2项条款。
现更正为:26.***.***2 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响应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50% 的;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3)评审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原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现更正为:2025年7月25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7-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采购包2
单位名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锦绣路2号***-***号楼6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85588***5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9-85588***5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0400-JZCG-K2025-0249征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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