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范围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3)、(4)项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12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format_time(2025-07-04 17:30:00)} 至 ${format_time(2025-07-14 17:30:00)} |
| 获取方式 |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4日(法定节日假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 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委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12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因材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行承担。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 4.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805-812)。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format_time(2025-07-18 14:30:00)} |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format_time(2025-07-18 14:30:00)} |
| 开标地点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5号楼)307评标会议室。 |
其他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委托,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并于2025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书面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JSHX20250704-1标段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19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院内,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招标范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树人广场及周边区域地砖翻修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材料(主材料采购人提供)。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3)、(4)项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12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4日(法定节日假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2.获取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委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3)磋商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12月至今任意六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因材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4.报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尚东现代城A座8楼(805-81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5号楼)307评标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5号楼)307评标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官网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2.本次磋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交款方式:转账汇款,不接受现金缴款。开户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朝阳东路支行银行账号:1044050104000732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16:00分(北京时间)备注:(1)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410135712@qq.com邮箱。缴纳时请注明所投标段名称及编号。(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足额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磋商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磋商供应商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磋商供应商关注平台网站。若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8楼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8楼
联系人:
闫芬
电话:
***
电子邮件:
4101357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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