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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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洪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项目名称: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项目编号NJHS-DL2025-000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7.25万元,最高限价:47.2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项目需求:开展江宁区2025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评价及安全利用率自评估(其它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任务,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质量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范围 | 江宁区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秋熟采样检测及自评估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格条件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format_time(2025-07-07 09:00:00)} 至 ${format_time(2025-07-11 17:30:00)} |
| 获取方式 |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秦淮路15号温尚科技中心1号楼1203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并提供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4、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format_time(2025-07-17 14:30:00)} |
| 递交方式 | 线下递交,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仅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format_time(2025-07-17 14:30:00)}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秦淮路15号温尚科技中心1号楼1203室 |
其他
1、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对项目技术及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答复。3、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文件要求: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磋商文件),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仅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并承担未及时关注的后果。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事宜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南京洪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秦淮路15号温尚科技中心1号楼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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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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