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5-07-05
【招标公告】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江苏 泰州市 |
采购单位 |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0]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12831886000140 | 项目名称 | 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12831886000140002001 | 标段名称 | 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监理 |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B3212831886000140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重新审批国庆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156号;关于泰兴经济开发区国庆西路周边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为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泰兴市 2.2工程规模:(1)国庆西路工程:全长约1900m,现状道路宽27m,两侧各拓宽4.5m,沥青混凝土路面,拓宽路段路幅组成为2.5m人行道+2m绿化带;同步实施雨污水、强弱电管道、杆线、围墙拆建等附属工程。(2)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道路全长约1900米,主要实施雨水和污水主支管道的铺设,总长度约7410米,雨水管道主管约4258米,支管约872米;污水管道主管约1824米,支管约456米。同步实施路面翻新、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2.3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B3212831886000140002001 | 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监理 | 国庆西路工程、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三控”、“三管 ”、“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办理国庆西路工程项目、国庆西路(金沙中沟-襟江路)雨、污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 107.0 | | |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50%,余款在资料移交,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监理费结算价=工程施工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2)在监情况①未在泰兴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③□无在监工程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无在监工程是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从变更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满6个月)。□有一个在监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有两个在监指在泰兴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年4月-2025年6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3.4 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30分 |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能力和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75 分?项目监理机构: 16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分□监理大纲: 分?类似工程业绩: 4 分?信用评价分: 5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注:1.以上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两个及以上开标时随机抽取。2.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0.1~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0.1~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类的得2分;(2)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3)取得国监执业资格满8年以上(含)的得2分;满4年以上(含)的得1分;(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的签发日期为准,如果没有签发日期的,则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仅按最长年限计一次) | 6分 | | 其他监理人员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道路桥梁类的加0.5分;②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2)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给水排水工程的加0.5分;②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3)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的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类的加0.5分;②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4)具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的加0.5分;②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5)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分,具备上述条件:①同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测量工程(或测绘工程)的加0.5分;②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以上监理人员中每个专业只可计取一人加分,不可重复加分。2.以上监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若为同一人兼任,只按最高分计取一次。3.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投标人为监理人员缴纳的2025年04月-2025年0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 10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 | 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1个2分,最高得4分。注: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2.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2项。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计分;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计分;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计分 | 4分 | | 信用评价分 |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4〕153号)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评价分值的投诉。 | 5分 | | 附件 | | 1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A: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 | 地址: | 创美科技产业园18幢1601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2521419533@qq.com | | 联系人: | 钮先生 | 联系人: | 马女士 | | 电话: | 18652615187 | 电话: | 188965806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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